2012.10.19

101-1政大書院自主學習補助申請案審查結果

★注意事項★

1.各組負責人應擔任各小組對政大書院之窗口,負責繳交下述資料,並負全責。

2.未於101年12月17日前,將下述資料資料繳交至政大書院辦公室、或資料不齊備者,視同放棄自主學習小組之補助與相關權利。

3.各組應於101年12月17日前,將以下資料表件繳交政大書院辦公室:

   (1)成果報告表:成果報告【如文件62】連同附件之紙本及電子檔。未邀請指導  老師者,繳交成果報告時,應另檢附各次學習活動之簽到單。(小組中每一成員皆需於成果報告表中撰寫學習心得,並同意於公開場合展示。)

  (2)經費核銷表件:依規定填妥核銷表格並檢附發票/收據。

  (3)課程認證名單:提送「學習生涯自我定位」課程「新生學習系列活動」認證名單【如文件63】,並收齊組內大一學生的學習護照,一併繳交至政大書院認證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