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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22 May 2012 13:55

「學習生涯自我定位」營後學習活動徵求Q&A

 
「社團參與『學習生涯自我定位』課程營後學習活動徵求」Q & A

Q1:請說明「學習生涯自我定位」是一個什麼樣的課程呢?

A1:「學習生涯自我定位」為一學分之課程,由新生書院陳彰儀總導師於101學年度第1學期開設,本課程以「2012超政新生定位創意營」為核心,分為營前、營中、營後三階段課程,營前完成暑期作業,營期參加101/9/11~9/14超政營,營後參加「新生系列學習活動」及分組討論反思。政大書院會將校內行政與學術單位及社團所舉辦的活動納入營後學習活動,由新生自由選擇參與四類校內學習活動的方式來進行,並且在TA引導之下,進行四次小組討論課。

 

Q2:新生在「學習生涯自我定位」課程當中需要選修幾種活動呢?

A2:新生在「學習生涯自我定位」中必須根據書院教育八大元素:通識、藝文、語文、創意、健康促進、生涯定向、多元包容及社會關懷等,選擇四類各一項活動參與,並且進行認證。

 

Q3:新生要參加多少次社課,社團才可以給予認證?

A3:請社團根據自己社團的性質與需要,在徵求表上寫明新生所必須參與的程度(時數或次數),爾後在書院規定的期限內(屆時書院會通知參與的社團與單位) 在已達要求的修課學生的學習護照上協助核章認證,並請核章者簽名,期末時請社團將認證的學生名單送至書院,作為證明與紀錄。

 

Q4:認證的程序很複雜嗎?

A4:認證程序並不複雜,社團僅需要在確認新生參與足夠的課程或活動後,在新生的學習護照上核章認證,並請核章者簽名即可。認證章將由書院提供,並且在學期末時請社團將認證的學生名單送至書院,以利成績作業。

 

Q5:新生參與一個社團的例行社課或者參加社團單次性的活動,均可以認證為四類學習活動之一?

A5:新生參與一個社團例行社課所要求的次數後,經社團認證核章,即可以認證為完成一類學習活動;同樣地,新生參與社團所舉辦單次性活動後,經社團認證核章,也可以認證為完成一類學習活動。

 

Q6:填寫徵求表時,僅能選擇一項元素填入嗎?若一項活動符合兩項元素,社團可以幫新生認證兩次嗎?

A6:社團可根據申請的社課或活動性質,填入一項以上符合的元素,再由書院課程審查小組進行確認。但是不論該學習活動符合多少項元素,社團僅能幫新生認證為其中一類活動。

 

Q7:如果社團的申請未能被納入學習活動清單,可以修改後重新繳交嗎?期限是多久呢?

A7:倘若社團的申請未能被納入學習活動清單,可以在一週內修改後再填送政大書院辦公室,由書院進行複審。

 

Q8:若社團近年來某些活動會申請服務學習認證,也就是參加該活動能夠抵免服務學習。想知道抵免服務學習的部分和納入書院通識這部分是否會衝突?

A8:因為同一件事不能用於兩處(即一魚不能兩吃,同一篇報告不可交給兩門課),所以如果已經用於抵免服務學習,則不可再申請納入營後學習活動。

 

Q9:這門書院通識課程只有社團能夠參加嗎?若是營隊可以參加嗎?

A9:「學習生涯自我定位」課程為101學年度第1學期之課程,然而不少營隊活動是在寒假出隊,第2學期才授予成績或認證,就時程上無法與本課程同步,所以我們無法受理寒假出隊的營隊提出申請。

 

Q10:如果社團活動被納入課程,是否能得到額外的經費補貼?

A10:書院此方案的目的在於鼓勵新生參與社團活動,認識更多校園學習資源,社團也可藉此機會宣傳,招收新社員。書院與參與的社團屬於合作夥伴,書院無法給予經費補助,社團可自行決定是否參與。

 

Q11:社團如何掌握來參加活動的新生人數?

A11:因為活動乃是由新生自行選擇,並且存在變動的可能性,因此書院無法事先掌握確實的名單及人數,但是社團可以根據社團性質與能力在徵求表上設定開放給新生的名額,並進行管控,以掌握適合的人數。可以提醒的是,由於學習活動清單上的項目除社團活動外,還包括參與的校內各行政及學術單位辦理的許多活動,因此新生是否選擇社團活動作為其認證項目,決定權在修課學生個人。


Q12:如果新生參與社課或活動到一半要退出,有需要棄修嗎?

A12:若是新生未參與所應出席的社課或活動,即喪失了該項認證資格,必須重新參與其他學習活動,但是不需辦理棄修。建議參與的社團在新生加入時可以了解一下新生是否有意將該社團活動作為營後學習活動認證項目,如果有意,則(最好以書面方式)對其清楚說明獲得該社團認證的具體條件,以避免事後產生誤解。

 

Q13:若是有去年「學習生涯自我定位」課程未通過的同學來參與活動及要求認證,社團可以受理嗎?

A13:「學習生涯自我定位」課程僅有大一新生具有修習資格,100學年度第1學期未通過「學習生涯自我定位」課程的同學得以選修其他書院通識如「大學入門」或「行動實踐課程」來取得學分,並不適用於101學年度第1學期的新方案。

 

Q14:在社團進行社課時,書院會有老師前來抽查上課/活動狀況嗎?

A14:書院將評估新生參與活動情況的權限交予社團,因此也信任社團對於課程的規劃與執行,所以將不會有主動抽查的情況。但如果社團主動邀請書院老師前來了解上課或活動情況,在時間條件許可下,書院老師也很願意多認識各參與合作的社團。

 

Q15:若是一個單次活動長達6小時,可以折抵成幾次社課來計算嗎?

A15:社團統計上若有需要,可以將較長時數的活動折抵為一次以上的社課,由社團自行決定,但請事先對新生清楚說明。此外,社團也可以將該活動採單次性活動的形式申請納入。

 

Q16:沒有參與或其活動未被納入此門書院通識營後學習活動清單的社團,權益會受損嗎?會影響到社團評鑑的結果嗎?

A16:書院希望將自身做為平台,邀請校內行政與學術單位以及社團參與「學習生涯自我定位」書院通識課程,透過此方案鼓勵新生參與校內符合書院教育元素的活動,各單位及社團可全權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此課程營後學習活動,書院並無任何強制力。至於社團評鑑之權限在課外活動組,書院無權過問或干預。

 

Q17:書院對有意參與的社團最後有何建議?

A17:社團的經營與發展有賴於社團幹部與全體社員的努力,參與此書院通識課程,僅是社團的可能選項之一,也許社團可以多一個機會讓新生認識自己,但社團也需要協助書院進行認證核章以及面對參與新生的不確定性。請有意參與的社團事先仔細評估參與的利弊得失,再做最後決定。書院歡迎與社團的合作,但不管社團是否參與此門書院通識,書院均予以尊重,也自始至終認為新生參與各類社團活動對拓展學習興趣以及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是有重要價值的,因此會持續鼓勵新生加入社團。